新鄉共產主義大橋坍塌的“前世今生”
“漏報!遲報!這難道沒有耽誤救命?”7月23日,死者的工友在看到新鄉市下發的通報批評文件后,質疑救援晚到。不少民工反映,5月至今未發放工資,且部分民工無勞動合同,項目疑存在轉包現象。
7月21日11時05分,河南新鄉共產主義大橋南側在進行框架涵頂板澆注作業時發生坍塌,事故導致兩名工人死亡,四人受傷。22日當地宣布死者家屬已經與施工方中建七局達成協議。
《中國經營報》記者調查發現,就在事發前不久,監理方曾向施工方發文指出施工中存在嚴重違規。更早之前,當地住建部門曾對媒體宣稱,該項目之所以耗時4年建設卻未通車,重要原因之一在于BT模式(“建設——移交”)下施工方資金緊張。但此后雙方又彼此澄清,稱問題出在拆遷方面,而被指搬遷不積極的企業則對此予以否認。
對于轉包及欠薪的質疑,新鄉住建委稱暫不掌握情況,而施工方項目部負責人均予以否認,卻避談資金等問題,并指責記者“打破沙鍋問到底有時害人害己”。
突發事故
“沒有任何征兆,忽然就下來了。”目睹坍塌事故現場的民工回憶稱,他們印象中最初趕到的外部救援力量,抵達時已距事發有較長時間。
21日11時05分,就在工人們即將結束上午的工作去吃飯前,河南新鄉共產主義大橋南側正在進行澆注作業的框架涵頂板忽然坍塌。事故最終造成兩死四傷。
對于坍塌的原因,現場施工人員曾一度懷疑與澆灌的混凝土有關,亦有官方聲音稱事故系一輛水泥罐車和起重機發生碰撞后側翻,導致框架涵頂板坍塌。
本報記者調查發現,就在事發前不久,監理方曾向施工方去文指出施工中存在嚴重違規,混凝土擱置超期后仍被灌入工程中,監理方措辭嚴厲要求拆除。監理人員還證實,類似違規曾多次發生。
但記者從中建七局項目部隨后制定的《新鄉市共產主義地道橋第三跨拆除專項方案》發現,此次坍塌由北半幅頂板開始,最終連帶南半幅頂板坍塌。當時北半幅及側墻已經全部完成,南半幅完成量約為70%。
來自項目部的資料還顯示,整個工程南北長度為441.46米,其中北部第一聯和第二聯長度均為180米,第三聯長為72米。其中第二聯即橫跨共產主義渠的共產主義大橋主體,該部分已在2010年10月時建成。發生事故的則屬于第三聯附屬部分,也是共產主義大橋南端與北環路交叉中的下行穿行部分。
7月23日,有媒體報道稱已有相關人員被牧野區警方控制,但新鄉市建委負責人稱,目前警方只是在問詢有關人員,不存在被控制之說。當天,坍塌現場已經開始拆除,除了西側部分外,東側已經搭建起來的腳手架也正在被卸除。
“這像個啥?斷頭橋放了三年,咋就修不通了?”23日,大橋北側小朱莊村村民抱怨稱,自己每天到市里上班都要繞行。
公開資料顯示,原共產主義大橋1959年9月動工興建,1960年3月建成,耗時僅6個月。在服役近50年后,2008年被認定為危橋,當年即實行禁行。2009年將舊橋拆除后,官方曾承諾新橋將于2010年5月建成通車,但事實上,當年10月主體部分才完工。此后便陸續停工,又在2011年時出現設計變更。
據當地媒體2012年8月報道,共產主義大橋2013年8月有望通車。
資金疑云
7月23日,發往新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的《關于共產主義大橋垮塌信息報告情況的通報》顯示,垮塌在21日11點05分發生后,市住建局11時30分接到報告,10分鐘后向市安委會報告,卻未向市應急辦報告;市安監局則在事發4小時(15時05分)接到牧野區安監局上報文字信息,隨后于17時50分將材料報至市應急辦;牧野區政府則在次日上午8時40分才將文字材料送至市應急辦。
上述三個單位因漏報、遲報、報告程序錯誤受到通報批評。這份由新鄉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劉慶宇簽批的通報文件,再次重申了此類信息匯報相關規定,指出應在1小時內即送報文字材料。而電話匯報則要在第一時間完成。
“5月份來到工地,現在還沒發工資,勞動合同也沒有,工頭自從出事后手機就打不通,人也找不到。”23日下午,部分民工聚集在工地南門外向記者抱怨。他們還稱工地上的鋼筋都是由各個老板自行墊資購買,因此懷疑項目存在非法轉包,且此次事故原因極有可能與鋼筋有關。
但記者向新鄉市住建委負責人求證時,對方稱目前尚未發現項目存在轉包,但勞務分包是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的。“我們相信調查組會對這一情況進行嚴格調查的。”
對于資金情況,這位負責人稱他只了解采用BT模式,但具體財政資金到位情況他并不清楚,建議記者向中建七局項目部了解。而項目部經理劉貞東則避談資金問題,并否認欠薪和轉包情況存在,聲稱所有工人都按照相關規定簽訂了勞動合同。
項目部兩份發給新鄉市住建委的蓋章去函件顯示,由于原共產主義大橋(此處“原”應指前期建成的主體部分)5#、10#橋臺需要拆除后改為橋墩,因此需要由相關部門再行設計。項目部稱在與四家設計單位商談后,最終決定由中鐵二院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濟南分院來設計,設計費30萬元的出處,希望住建委“給予明示”。兩份文件的日期分別為2012年8月1日和2012年12月1日。
對于資金短缺,早在2012年年初即有當地媒體質疑。媒體在對大橋遲遲不能建成通車發出質疑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曾解釋與施工方資金緊張有關,并稱中建七局在新鄉同時承擔了建設市文化藝術中心、石武高鐵新鄉東站和共產主義大橋等基礎設施項目,且均為BT模式,攤子鋪得太大導致資金緊張。
“實際上大家懷疑的是,他們接下了這么多項目,有的是不是已經轉包出去了,所以資金短缺的是承包方,而不是中建七局。”鑒于中建七局的資金實力,當地媒體人告訴本報記者,此前對于延遲交工的抱怨中,當地不少群眾都懷疑因為工程出現轉包,而民工則證實項目東側外環路部分實際有另一家河南省內建筑企業參與。
有趣的是,就在2012年該報道后,新鄉住建委和項目方均回應稱,前述資金短缺的表述失實,甚至住建委還為此向項目方道歉。之后雙方將遲遲未建成的原因一致歸結于拆遷難度。
“東南邊就有12戶堅決不搬走,其中一家盈利企業拖延很嚴重,這是導致第一個設計無法實施的最重要原因。”住建委負責人23日告訴記者,但記者隨后與該企業負責人求證時,對方堅稱沒有拖延搬遷,認為“拆不動”一說缺乏依據。
資料顯示,2011年時,共產主義大橋設計方案變更。原設計方案為索塔結構,橋梁長度為180米,按照30年一遇的防洪標準進行規劃。新設計方案確定為:取消索塔,跨共產主義大橋延長至440米,與北環相交變更為下穿立交方式解決交通問題,同時將北環大堤提高1.5米。新方案該段大堤防洪標準提高到100年一遇。相應投資總額則從2.8億元變為1.46億元。
此外,監理人員透露,中建七局項目實施公司也曾出現變更,前期為中建七局路橋公司,而現在則是中建七局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變更設計之前建成的共產主義大橋主體部分,能否與變更后設計相匹配,是否能夠共同承擔百年一遇防洪責任,對此,各方均未回應。
25日,記者進一步向劉貞東求證資金短缺及轉包傳聞時,對方發來短信稱“打破砂鍋問到底有時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