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周報記者 姚佳瑩 發自北京
6月16日,自然資源部發布重磅消息:全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已實現全國聯網,我國不動產登記體系進入到全面運行階段。
自然資源部表示下一步工作的重點是不動產登記的規范化和標準化。自然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副局長高永表示,將著力提高不動產登記規范化、標準化水平,積極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有序開展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秀池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最大的作用是提供基礎數據。一是通過掌握房子和土地的數量,為將來的宏觀調控提供依據,其次是為房地產稅的征收提供數據基礎,摸清家底。”
機構改革加速統一登記實施
根據自然資源部最新調查統計,目前全國335個地市、2853個縣區共設立3001個不動產登記辦事大廳、3.8萬個窗口,8萬多一線登記工作人員平均每天為30多萬企業和民眾提供不動產登記服務。
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后,將對以下內容進行查驗:一是確保申請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以及授權委托書與申請主體一致;二是檢查權屬來源材料或者登記原因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三是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權籍調查成果是否完備,明確權屬、界址和面積;四是確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完稅或者繳費憑證是否齊全。
不動產登記信息實現全國聯網,是在兩輪國務院機構改革的背景下,部門職能理順后踏出的實質性一步。整合國土部、水利部的水資源確權登記管理、農業部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國家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等職責組建的自然資源部,從根本上破除了原本不動產登記九龍治水的局面。
“原來不動產產權登記職責分散在住房、農業等多個部門,現在都統一了,整合在自然資源部下,加速了統一登記的實施,提高了效率。”趙秀池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
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最早在2007年物權法頒布時便已提出,但由于各地不動產產權登記分散在國土、住房、農業和林業等多個部門,沒有統一的平臺和管理標準,多年以來一直難以推進。
2013年,在當時國務院機構改革的背景下,整合房屋、林地、草原和土地登記的職責成為題中要義,在當年11月2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正式提出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各地在中央統一監督指導下,將不動產登記職責統一到國土資源部一個部門。
按照2014年的工作部署:2014年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2015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2016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制度;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應該說,相較于當年的工作部署,而今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實現全國聯網延遲了差不多半年。
而在不動產登記信息實現全國聯網的消息發布后,與2013年提出時一樣,引發了對“降房價”和“反腐”的期待,那么對房地產市場而言,不動產登記信息全國聯網會帶來什么影響?
摸清家底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不動產登記本身并不是房地產調控政策,不會直接影響到樓市,但通過不動產登記可以實現更多、更快的樓市調控效果。
不動產登記體系全面運行,意味著對新增不動產登記信息的實時掌握,同時,整合分散在房產、林業、國土等多部門的既有不動產登記信息,從不動產的自然狀況到權屬狀況,建立起“全生命周期”的登記數據庫。
根據2015年3月1日開始實行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且不動產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自然資源部此前表示,對于不動產統一登記實施之前的多部門分散登記時期,因相關管理環節不完善、不規范導致的歷史遺留問題,不得長期擱置。
這對房地產市場來說,意味著建立起房產市場基本面的動態跟蹤,而只有摸清房地產市場的“底數”,才能實現有效調控。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楊偉民在“2018陸家嘴論壇”上演講時作了一個比喻:“現在我們在頻頻調控房地產市場,但是底數不清怎么調控?像GDP不清楚怎么調控經濟?”
張大偉認為,這一政策是房地產調控從之前的交易環節調控轉變到存量環節調控的重要標志性事件,對市場的影響將非常大。
然而,目前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尚不包括“小產權房”等“特殊”的房子,對此,趙秀池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不動產登記的是產權房,產權不明晰的例如小產權房還是要分類,根據不同的性質歸口管理,“這些房子太復雜了,例如現在在鼓勵職工宿舍,有的是工廠的土地,占用的土地性質也不一樣,廣義的小產權房分很多種,目前還應歸在不同的部門管轄。”她分析道。
摸清房地產市場的“底數”,無論是對近期可能的政策調控,還是更長遠的制度建設,這一基礎性的數據庫是必不可少的,輿論認為不動產登記的全國聯網和全面運行,意味著高懸已久的房地產稅即將落地。
理順原有稅費體制
輿論猜測有其緣由。征收房地產稅的原因之一,在于通過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政來源,調節財政收入結構,幫助地方政府擺脫長久以來的土地財政。
1994年分稅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財政支出缺口增大,加上房地產的高速發展,使土地出讓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根據自然資源部公布的《2017中國土地礦產海洋資源統計公報》,2017年,出讓國有建設用地22.54萬公頃,同比增長6.4%;出讓合同價款44.99萬億元,同比增長36.7%。據中國指數研究院公布的《2017年全國300城市土地交易報告》數據,土地出讓金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約40%,其中江西、重慶、江蘇和安徽的占比甚至超過60%。
而土地出讓收入成為地方財政的重要來源,加大了企業的拿地成本。據《2017中國土地礦產海洋資源統計公報》數據顯示,自2013年,在國有建設用地出讓面積總體下降的情況下,2016年和2017年的土地出讓成交價款卻呈上升趨勢,這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房價的攀升。
然而在中央房地產限制和金融嚴監管的背景下,土地出讓已無法作為彌補地方財政支出缺口的手段,地方債務問題亟須解決。而今不動產信息統一登記實現全國聯網,似乎預示著房地產稅即將落地。
對此,趙秀池認為,房地產稅征收的條件尚不成熟。“征收房地產稅肯定是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長效機制之一,但是短期內房地產稅的征收還需要頂層的設計,到底怎么征?標準是什么?各地還需因地制宜等,短期內還出臺不了。”
目前中國房地產稅主要在土地轉讓環節征收,由于房地產稅并不是房產稅,而是一系列房地產稅種,房地產稅的征收還需對現行稅費體制中的項目進行調整。“包括交易、開發等過程中的關系都要理順,然后再說房地產稅要怎么征收,不只是做加法還要做減法,根據贍養人口和家庭規模這些,做一些扣除等安排,新的房地產稅推出要在理順原有的體系基礎上才能進行。”趙秀池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